1月31日,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,2010年将重点清理“小产权房”,以保证城镇化建设进程不受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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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,大约80%的购房人愿意购买小产权房,其中已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比例达到了41%,放大到房产市场上,这是一多大的购房比例数据。
如此庞大的数据填充了60多亿㎡的小产权房建设面积。小产权房数量之庞大,近似乎根深蒂固盘踞于地产市场不可撼动。
存在即是理!
房价高涨不止 小产权房成香饽饽
业内专家表示,小产权房规模之所以如此庞大是因为房价的高涨不止。据搜房网监测数据显示,厦门房地产市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逐月上涨,同期环比,如下图显示,更是节节攀高。最近4个月,市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期环比分别为14.2%,21.61%,32.85%,72.87%。

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,不少购房者“铤而走险”舍弃大产权房投奔小产权房,顿时小产权房便是无数购房人眼里的香饽饽了。
据相关业内人士透露,厦门存在很多的小产权房,例如雪梨星光、天成花园、都市新巢、龙翔峰景等等。且建设用地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——农村土地和部队的战备地。较之市场流通的商品住宅,厦门小产权房一般是其2/3的比例。如此低廉的价格诱惑,非一般抵抗能力能扛得住的。
由此观之,在厦门小产权房的普及分布范围之广了。
低价诱惑 “险象”环生
但在均价仅是商品住宅成交价三分之二的低价诱惑之下,更多的是风险。亦如平静的海面,水深之处或是波涛汹涌。
首先,在法律层面上看,小产权房只是享有房屋的所有权,其不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。依据根本大法宪法之规定: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规定,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。换而言之,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,但是具有条件要求。宅基地属集体所有,个人仅享有使用权,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。因此也就不可能与房产市场上所流通的商品住宅并驾齐驱,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了。
其次,在政策层面上看,综上所述,对于小产权房仅仅只能是享有使用权,使用权的对象亦只是房屋,更不及于土地使用权了。
《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》城市私有房屋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时,建设单位应当给房屋所有人合理的补偿。
另据2003年《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》,规定称,补偿安置程序中。建筑面积需要以土地权属证书标明为准。
综上法律法规,小产权房一旦遇到拆迁工程规划,虽其本身购房人享有使用权,但却不当然的享有土地使用权,即无土地权属证明,房屋拆迁补偿也就无从说起了。
第三,从房屋质量上看,小产权房规划一般是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和监督的,仅仅是依靠“无形”部门操守。规划以及后续物业管理产业链均是不完善,看不见的建筑材质良莠不齐,房屋规划不尽合理,缺失消防安全验收等等。诸如此类一些列居住后续问题随时待发。
未来小产权房发展仍是未知数
“参差不齐”的小产权房规模逐渐扩大,对于厦门房地产市场品牌化的发展势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。
在小产权房未来走势上,相关部门是否会出台系列政策借以予小产权房“名分”,从而从程序上和实体上监督和保障小产权房发展,并让小产权房茁壮成长起来?这个就现在看来还是未知数。
小产权房在未来市场的去与留,还是要放到时间去印证了。